要講『憲法各表』不如講『兩憲各表』
Posted by Echo on 2012-02-11 14:29 | Tagged as: 共筆文章, 政治
作者:Echo
謝長廷在去年提出憲法各表的主張的時候,我曾在台灣線上發表了一些算是相當嚴厲的批評,也與網友經過一番激辯。但那個時候主要的爭議點,是在謝長廷談到憲法共識的主張是要提供一個框框來取代九二共識。因此,花了很長的時間都是在辯論提出該主張的原委,對於該主張的意義反而很少觸及。
最近民進黨敗選後,謝長廷又重提這個主張,因此我也發表了我的看法(1,2,3), 主要提到『憲法各表』這個詞【看起來暗示兩岸用同一部憲法】。
讀者如果仔細看我的用詞,就會知道我並不是說『謝長廷主張兩岸用的是同一部憲法』。我沒有那個意思,而且以我對他的認識,我也相信他不會有那種想法。
我在強調的是『憲法各表』這個用詞本身是有問題的。當我們說『XX 各表』的時候,應該是表示爭議的雙方對『同一個 XX』的詮釋不同,因此用到『各表』就已經暗示了『XX 是同一個 XX』。就好像如果你我到法官前面爭辯『小孩是誰的』,那爭辯的會是『同一個小孩』,你說那個小孩是你的,我說那個小孩是我的。這是『各表』這個詞的基本字義,應該不需要寫一篇論文來辯論。
如果要拿它的應用層面來看,我們現在早已經熟知『一中各表』這個詞,其中『各表』兩個字指的是對『一個中國』的不同解釋,這個觀念早已經深入人心。但謝長廷推出『憲法各表』,卻強加解釋說這個各表不是我們所熟知的那個各表。也就是說,謝要告訴國人的是:當你我到法官前面爭辯『小孩是誰的』的時候,我們爭辯的不是一個小孩,而是兩個小孩 — 你說你的小孩是你的,我說我的小孩是我的。這種論述合邏輯嗎?如果這樣還需要『各表』嗎?
謝長廷試著要解決的是國家的大問題,甚至牽涉到對外主權的大問題。這種大問題的主張,關係到國家未來的發展,用詞應該要非常精確,不應該有『照字義看起來是一個意思,經過解釋之後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個意思』的這種字義跟宗旨不合的大標題,畢竟我們在推廣的時候無法保證『內文解釋』是否跟著『標題文意』一起傳達,更何況該解釋是違反該用詞的意義的。那種情況將製造一個跟主張的宗旨不符的解釋空間,給予他人擴大宣傳該主張思就是指『兩岸同一部憲法』的機會。
在以前拿來作為國家方針的指標性的標題的,譬如說兩國論,我們一聽就知道是什麼意思,不會說經過解釋後才發覺原來內涵跟字義不一樣。如果謝長廷的標語是『兩憲各表』,那字面跟內涵相符,大家一看標語就知道內涵,就不會有表裡不合的爭議。
因此,雖然我個人認為不管是『憲法各表』或是『兩憲各表』拿來穩固兩岸關係似乎看不出來有什麼意義,但如果真的要用憲法做框框,我是建議倒不如用『兩憲各表』比較清楚明白。
24 Comments »


現行中華民國憲法,最主要的實質內容就是,國家現在和未來是由台灣兩千三百萬的人民決定,因此中華民國憲法不是一中憲法,也不容許憲法各表,而這也是九二共識的內容,不管兩岸政府如何表,都無法具體形諸文字簽署為文件的原因,因為只要簽屬相關內容成為政府文件,就會涉及違憲而觸犯國家法律。
憲法可以修改,但不容許憲法各表,修改憲法須依據憲法提案修憲,經台灣兩千三百萬的人民公民投票複決,這就是現行中華民國憲法的內容。有哪一個國家的憲法是容許憲法各表,請舉出個實例或者學理根據。
如果說中華民國領土是秋海棠,但是我們卻遍尋不著憲法有相關條文規定,請問中華民國領土是秋海棠,是中華民國憲法哪個條文規定的。如果說中華民國領土是秋海棠,那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第328號解釋,又作何解釋,是無效的解釋,還是隨便說說不必當真的解釋。
討論解讀憲法,必須有憲法本文作依據,不可憑空想像杜撰無中生有,沒有憲法文本依據,相關討論就像對著空氣打太極,將會沒完沒了。
如果一定要從統獨的立場看問題,如果把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解釋為台灣現狀,而把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與中國大陸合併成為一個共同國家,解釋為改變台灣現狀,不管是維持台灣現狀或改變台灣現狀,在現行中華民國憲法,都是可以被容許的選擇,前提是必須滿足憲法所規定的要件,須經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決定。
而美國及台灣關係法的基本立場也是如此,美國一再重申反對任何一方片面改變台海現狀。維持台灣現狀就是,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而改變台灣現狀,須經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決定同意。
謝長廷他的意思也許該解為:台灣國「內」獨派與統派對於《中華民國憲法》各表。藉此消弭國內無謂的政治爭端,讓民進黨不用一天到晚陷入「變更、破壞現狀」之類的爭議與指責(也就是他最近講的,讓民進黨在內政方面的主張能突顯)。
但是在當年的討論中,我就已經發現,許多獨派(含自稱淺綠的民進黨新潮流、林濁水喔,不只是台灣X社、辜公寬敏們這些被認為深綠的喔)這些人對《中華民國憲法》的理解,其實和中國、統派是有「高度共識」的。也就是統、獨兩派大家都認為:中華民國領土是秋海棠、中華民國一定要統一。
其實對於《中華民國憲法》,國內憲法學界在許宗力前大法官和黃昭元教授等學者的理論推展之下,早就有了合理的也符合台灣獨立現狀的解釋了。這也就是「兩國論」的基礎和「憲法各表」的空間。這很多法律系的學生都知道的東西,甚至寫在律師、司法官的考試用書上在國考作答用。
(在國內律師、司法官的憲法考試用書上,很明顯就是「憲法各表」啊。有許宗力、黃昭元的說法;也有蘇永欽的說法)
我實在不明白為什麼台派或獨派可以為了批判「憲法各表」的主張,而對《中華民國憲法》作出和中國、統派和國民黨一樣的詮釋和理解。這些號稱要追求台灣主體性的獨派或台派,難道思考上沒有自己的主體性嗎?還是說為了批謝、把謝長廷,可以拿憲法當作工具,把憲法白白送給國民黨和馬英九?或是根本就是很蠢、沒讀書,所以對於憲法和政治的理解,全是當年國民黨教給他們的東西,一點進步也沒有?
簡言之,如果批判謝長廷「憲法各表」的理由當於中對於《中華民國憲法》的詮釋是正確的,那麼馬英九和國民黨就是對於《中華民國憲法》就是對的。那就是「兩國論」的基礎就不存在了。
【謝長廷他的意思也許該解為:台灣國「內」獨派與統派對於《中華民國憲法》各表。】
因為謝長廷說『憲法各表』是要對外用在兩岸關係的,所以我認為字面上的意思暗示了『兩岸用同一部憲法』;(對外;內容跟字義相符)
不過,謝長廷說,是兩部憲法,中國表他們的憲法,我們表我們的憲法;(對外;內容跟字義不同)
現在,大大又提供了第三種表法,那就是對內的統獨兩派,各表台灣的憲法。(對內;內容跟字義相符)
所以,這樣已經有三種不同的方式在各表『憲法各表』這個詞。
其實我有點把謝的「憲法各表」和「憲法共識」混淆了,所以才會說「憲法各表」是對「內」(但它確實有對「內」的功能;而且「憲法各表」和「憲法共識」,其實是一體兩面的東西)
至於你對「憲法各表」的理解是獨一無二的,中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統、獨兩派沒有人會說兩岸要用同一部憲法。我覺得全台灣只有你一個人認為謝是說兩岸用同一部憲法。
「憲法各表」是指同一部《中華民國憲法》,中國、國民黨和統派硬要鬼扯說是追統一就讓他們去鬼扯吧;我們要用這部憲法鞏固主權和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我認為「憲法共識」或「憲法各表」之所以會被批判,是因為台派和獨派主流就是要硬找理由批謝,或是對《中華民國憲法》的詮釋和理解,和統派、中國、國民黨一樣的關係,因此無法接受「憲法」和「各表」,而是一定要制憲正名。
我認為「憲法各表」和「憲法共識」都是要將民進黨從「企圖破壞、改變現狀者」的形象和地位,轉變為「憲政秩序、現狀的守護者」的形象和地位。而且可以把國民黨往統派推擠。
馬英九在兩岸關係上原本不太從憲法角度切入的(他以前講憲法幾乎都是在罵陳水扁濫權、沒有謹守分際、違憲之類的),因為憲法有主權意涵,所以馬以往不太敢在兩岸關係上講。但從謝長廷去年初提「憲法共識」之後,馬英九選舉時才在兩岸關係上講憲法,其實這就是和抄襲「十年政綱」搞出「黃金十年」一樣的伎倆嘛!
民進黨、台派、獨派一大堆人,反「憲法共識」、反「憲法各表」,批謝、打謝嘴炮一大堆,但當馬英九拿憲法出來夸夸其談時,這些反「憲法共識」、「憲法各表」的人,沒半點皮條,找不出半點實質的理由反駁馬英九。回顧起這種狀況,只讓人覺得很悲哀。
憲法牽涉到領土範圍太敏感
我倒認為現階段最重要事情
是不要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
民進黨如果要往中間靠
可提出”中華民國共識”
表示現在國號就是中華民國
領土是台澎金馬2300萬人民
跟著國民黨大聲喊中華民國
又主張國民黨不敢說的台澎金馬
至於少數獨派人士主張的台灣共和國
就讓有些堅持制憲正名的人去推動
連台聯李登輝都承認現狀已獨立
沒有在談獨立的問題
DPP何必被台獨的假帽子給套住不能動彈呢
《中華民國憲法》從來就沒有規定領土範圍。所以說什麼談憲法牽涉到領土太敏感,我就搞不懂啊!可見有人還是和國民黨具有高度的「憲法共識」:中華民國是秋海棠、要統一。
硬要說中華民國憲法裡領土範圍包括中國,是無視憲法文本和事實的說法。退萬步言,就算《中華民國憲法》領土包括中國又如何,也看不出來有追求統一或領土完整的義務啊。到底是不是領土,終究只能回歸事實狀態來判斷。
不要和一堆獨派一樣,也相信和服從國民黨對《中華民國憲法》的解釋!
「中華民國共識」比起「憲法共識」更沒有依據和具體內容,而且有人一樣看到「中華民國」就討厭。
Echo大, 解釋一下. 我昨天並不懷疑你的立場, 而是想說你是不是被那些理解錯誤的評論誤導了. 因為曾聽過一個平日頭腦清楚, 學識不錯的政治人物兼廣播人, 把誰跟誰共識, 誰跟誰搞混了在評論, 還罵得很帶勁. 當時只覺得無言.
Claudia 大:沒關係,我不覺得你有在懷疑我的立場。只是對事情看法略有不同,我說說自己的看法而已
憲法本文是沒有定義領土的範圍,只用固有之疆域帶過,空間很大,
後人要侵略或割地都不是問題.
不過在增修條文第十一條
第十一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出現了”自由地區”跟”大陸地區”用語,反而壓縮了模糊的空間.
摘錄謝以前專訪的解釋:
民進黨在1999年, 為了2000年的選舉, 有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 當時說: 台灣主權獨立, 依憲法, 名稱叫中華民國. 所以有承認憲法. 但選舉過, 大家都不願去實踐. 你很少看到民進黨公職人員去闡述憲法. 所以才用哈佛大學 John Rawls重疊共識的理論, 有重疊的部分先建立共識, 沒有重疊的部分動態平衡. 重疊的部分就說, 好, 我們憲法是中華民國, 我們就大膽要求對岸互相承認. 他若不承認, 不給我們空間, 那我們全民就有一個共識, 這個[中華民國憲法]走不通了. 去表的時候全民支持. 要是證明走不通了, 那我們全民就有能量去改, 或大法官解釋.
我認為最後一句是個重點.
缺乏自信與主體性的民進黨
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116870
“一個政黨如果想要從弱轉強,最根本的還是在於將自己的政治理念清析而堅定的傳達給群眾、爭取群眾的支持,以形成一個讓其他黨派都不得不「拿香跟著拜」的局勢,才有可能主導政局、成為長期執政的強大政黨。”
Make up your mind before you’d be able to move other’s mind.
Trying to fine-tune political rhetoric is always a risky business. It could end up with unintended rather than intended consequences.
Simplicity can beat complexity in political game particularly in times of confusion.
民進黨有先打好”處洪流而不滅頂的基礎”?
1423.1 Leon 說道:
2012-02-08 at 17:14:26
民進黨有先打好處洪流而不滅頂的基礎?
http://www.1949er.org/chat/index.php3?read+1328686992
(轉貼)
回信發言人:x, on Feb 08/2012 16:04:29
民進黨若採取與國民黨路線逼近的策略,是否能收到模糊國民黨主導議題的效果,沒有保證.
但國共一定會順勢進一步邊緣化民進黨而達到逐步收伏完全收編,則是必然的結果,
民進黨有先打好處洪流而不滅頂的基礎?
想的比做的還快,可能不符合本土習於被動與慣性的台灣民性,很難獲得後繼的支撐力.
從民進黨處理扁問題的能力來看,本人不看好也不相信,老謝等所提的戰略有改變潮流方向的能量.
失敗是常態,成功則是單一的果實,但總是退回原點又重新找新路,則如浪濤拍岸,徒具聲勢而已,不能改變什麼!
http://blackrain.skycity.cc/%e9%87%8d%e8%a6%81%e6%96%b0%e8%81%9e2/comment-page-72#comments
Simplicity can beat complexity(sophistication) in political game particularly in times of confu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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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plicity is the ultimate sophistication”
by Leonardo da Vinci (達文西)
誰愛用山寨版的東西?看的像又不像。
山寨國民黨?
2011-01-11,舊文重貼,唉……
「憲法共識」用於解決台灣的「內部問題」,「憲法各表」跟「憲法不重疊」則是用來處理對外關係。台灣的內部問題如謝長廷所言,包括:憲法制度(當然是指憲政主義而非憲法一中,不過「獨派戰將」一定又會把後者拿出來煉)、民主、自由、人權、福利(或說是階級對立、貧富不均、全球化下的勞動問題等社會公義面)等,這些議題都是有形成「重疊共識」、打破「51/49對決」的可能,而且對於台灣社會的壓迫感也已經越來越真切,最好能盡快打破以往的藍綠疆界著手因應。
在對外關係上,受限於美、中、台三者間的互動框架,在可預見的400多天後,台灣國家定位顯然無法透過2012總統大選畢其功於一役,是一個缺乏操作性的課題(除非要朝「口號化」的方向操作),因此只要能在形式上維持「憲法各表」,不管中國方面的反應如何,既然一個國家不可能有兩本憲法,這種反向操作就可以在實際上維持「一邊一國」的現狀。接下來,也就如同謝長廷提到的,台灣未來走向端視民主深化及國際空間等因素動態發展,再經由公民投票做追認,也就是要看台灣民眾自己的造化跟智慧了。
正所謂兩大之間難為小,如果能針對「憲法不重疊、多元、負面、有爭議」的部分反守為攻,反倒可以讓有心維護台灣主權的領導人在美、中兩國競和關係中,創造出保持周旋彈性的「模糊空間」。麻煩在於,這樣的領導人能否先取得綠營的信任?或者說,看著「自己的領導人」在模糊空間游移時,綠營還有沒有類似「李登輝情結」那樣的信心?如果連這樣的前提都沒有的話,上述的「重疊共識」也只能說是陳義太高。
最後這個問題也不是沒有解決辦法——沒有人規定只有中國國民黨可以定義何謂「憲法共識」吧?難就難在「獨派戰將」究竟有沒有能力透過說理、論述吸引民眾,持續不斷地在「憲法不重疊」的部分壓迫中國國民黨?或者是一股腦/下意識地接受中國國民黨對於「憲法共識」說詞,反過頭來砲打司令部以顯其勇?
後續補遺——
一、1999決議文中,「台灣依目前憲法稱之為中華民國」就可以是「憲法不重疊」的部分了,這樣解讀並不違反「台灣必須是個憲政體制國家」的共識;這也就是我認為台灣想要獨立建國的話,「獨派戰將」應該將戰場選定在這個領域,好好去擠壓中國國民黨的慣性思考。
二、台灣民眾懶得花時間去思考並不是新聞,所以謝長廷說藍營中一部份人士(所謂的本土派)能以台灣為最大的利益的話,只要這些人接受憲法共識也就夠了;這一點不脫和解共生當初的原意,目標就是75%吧?
三、如果要換成簡單的說詞,那就是「維持台灣自主現狀,以後再看情況」,更白一點的話「2012內政優先,未來的國家定位等未來再說」。
四、對於中國的反應,反正已經有「模糊的空間」在那邊,繼續模糊回應下去就行了,不必跳進中國定義的「一中」;所謂對外效應不求和解,只求讓中國沒皮條,沒得去向美國告狀,以免「北京通往台北的捷徑是經過華府」的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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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整整一年多、總統大選也以敗選結束了,結果台灣黨人在這方面的論述,有所突破嗎?選舉結果讓台灣朝獨立自主的建國方向,邁前一步了嗎?反倒是台獨戰將們逞其勇的舉動,就算經過一年多的時間,卻依舊完全在意料之中!
另一則2011-01-13在酥餅家的貼文——
「憲法共識」是對內用的,「憲法各表」是對外(尤其是米帝)用的,這一點要區分清楚
憲法共識的基礎就只有「憲政精神」、法理學的層面而已,沒必要僵固在死板的文字敘述上,也沒必要被違反法理的釋憲文綁住,更不需要讓「Republic of CHINA」這幾個字有走私偷渡、殭屍復活的機會。當然這種看法不見得每個人都同意,無妨,反正超出「憲政精神」的部分就讓它不是共識,這本來就是所謂「agree to disagree」,而這些概念既然是對內的訴求,不是共識的部分就讓它沒有結論,不需要為賦新詞強說愁、硬用「各表」擬出一個現況描述,換句話說,「憲法共識」追求的是地基、牆面,不是屋頂、框架
我也不同意「憲法各表」是「一中憲法」的延續,因為「一中憲法」在共識重疊的部分就可以被打槍了;「憲法各表」只是「一個國家只有一部憲法」的另類描述,這是憲政主義的原則,也是不需要中國認同的既定事實;跟我之前認為「只要台灣維持總統直接民選的機制,就不會有被統一的問題」是一樣意思。至於台灣要用「哪一部憲法的名義」表給國際社會看?當然是用「我們台灣的那一部憲法」囉!有規定「那一部憲法」一定要叫「某某國憲法」嗎?(啊?嫌我打迷糊仗嗎?這本來就是刻意規劃的模糊空間、不讓中國國民黨掌握解釋權用的,嘿嘿~~~)
台灣要建國,首要推翻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明明在治理能力跟法治精神上都該被死當,為何還是可以獲得穩定半數左右的選票?如果台灣多數民眾現階段就是要維持一個不清不楚的現狀,不用競選的我們可以輕輕鬆鬆批評選民苟且的心態,但是要競選公職的政治人物當然不能這樣搞。如果『建中』校友們真的想要一邊一國的話,建議校友們好好在憲法無共識的地方擠壓中國國民黨的腦殘論述,讓憲政國家的地基、牆面越來越穩固,建國的理想才能有所依附
您所謂台灣朝獨立自主的建國方向邁前一步,台灣獨立建國的目標是什麼,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有沒有明確的定義,否則如何知道台灣有沒有達成獨立建國的目的。
國民黨政府,是台灣人民依照民主程序,依法所選出來的政府,為什麼說台灣要建國,首要推翻中國國民黨,這是邏輯不通。難道台灣現在還沒完成建國,台灣還不是一個國家,台灣人民選舉總統是選假的,只是好玩。
如果台灣人民普遍覺得國民黨執政成績很爛,國家政策傾中,明顯違背了台灣利益,黨產造成政黨不公平競爭,黨產來源有爭議,黨產應該歸還國家,但是台灣人民還是把選票投給國民黨政府繼續執政,而民進黨蔡英文也承認敗選。這就是台灣自由民主憲政制度的基本價值所在,人民有權選擇一個壞學生,給他機會,而且要尊重人民的選擇。
而且重點是,台灣總統不是中國或美國政府官派的台灣總督或台灣區長。
台灣總統選舉結果,是依據憲法由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公民投票選舉產生,是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的選擇決定。這就是民主憲政國民主權原理的體現,如果說台灣還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只是在瞎扯。
台灣不需要瞎扯憲法共識,或憲法各表,或一中憲法或憲法一中,玩弄一些文字遊戲。台灣只要誠實回到憲法條文內容簡單明白的規定,台灣的現在未來,是由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決定,這就是憲法的主要內容,是不是更簡單明白清楚易懂,沒有爭議 。
@Anderson the Ice God:
謝長廷的『憲法共識』個『憲法各表』的差別我很清楚。你的解釋,還有 Claudia 的解釋,都沒有解答我的質疑,那就是『憲法各表』這個主張的『用詞』,扭曲了『XX各表』的字義,形成一種『照字義看是暗示兩岸同一部憲法』,『聽解釋才知道是兩部』的矛盾。
你說【沒必要僵固在死板的文字敘述上】,這我不同意,原因在原文中已經提過。也許是我個人對文字精準度要求比較敏感。
另外,謝長廷定義的『憲法共識』,是『有重疊的部分先建立共識, 沒有重疊的部分動態平衡』,那表示『憲法共識』在定義上已經把憲法分成兩部分,一部分可以用來建立共識,另一部分就『各表』。所以『憲法共識』這個詞,聽起來是『拿憲法當共識』,但聽解釋,卻又是『只有一部分有共識,剩下的各表』,又是另一個主張的口號與內涵不符的例子。
雖然我們都知道本來這部憲法就是藍綠各表,但是,心裡怎麼想是一回事,試圖用一個主張來否定憲法本身屬於最高法的位階,這恐怕是一個險棋。不過這部份我比較可以樂觀其成。
【中國國民黨明明在治理能力跟法治精神上都該被死當,為何還是可以獲得穩定半數左右的選票?】
這可能扯太遠了。國民黨為什麼可以獲多數支持,我可以舉出一拖拉庫比這個更關鍵的原因。
Echo大,除了「一中各表」外,請問日常生活中還看過什麼「XX各表」的用詞嗎?如果「XX各表」是需要逐案討論的孤例,那又怎麼會有普遍性的定義問題?您對文字精準度的要求較高,偏偏台灣選民寧可接受刻意的模糊時,民進黨是否該提出其他的對策?
譬如,台灣大多數選民其實心知肚明,就連中國國民黨版的「九二共識」也是「一部份共識,剩下的各表」,怎麼就沒有夠多的人去質疑這是一個口號跟內涵不同的主張?
(忘記在哪邊看到一則留言說,「憲法共識」提出後,『跳彈簧床』的基本上都是所謂的泛綠陣營,反倒是輿論民情、國共兩黨都沒什麼激烈反應;如果要採批評角度來看的話,當然可以說成「連綠營大門都出不了,如何說服其他民眾,balah、 balah……」)
中國國民黨勝選的因素多得是,但是那些並非掌理國政的關鍵能力,而我要表達的重點也只是要先設法突破中國國民黨穩穩掌控全台過半選票的現狀而已;當然啦,如果中國國民黨就是能靠著在政治冷感族心中所建立起的「安定」形象勝選的話,民進黨路線調整與否,跟能否在大選中過半,恐怕不會有多大的關連性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老包
http://tw.myblog.yahoo.com/ntwan2006
老包這篇文章在稱讚謝長廷。應該有網友貼過,在這裡也貼出來,讓讀者複習謝長廷的貢獻。雖然我不同意謝長廷架框框的主張,在我心中,他仍是台灣極少數偉大的政治人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