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斥李家同的廢除死刑謬論
Posted by Black Rain on 15 三月 2010 | Tagged as: 社會人文
李家同在聯合報寫了一篇「如果我被殺!」,他文中的觀點其實跟那些常見的廢除死刑支持者沒啥兩樣,論述的死角也相同,其實起不了什麼作用。
李家同這篇文章開頭的第一段就極其荒謬。如果是在辯論賽中,鐵定被對手 K 得慘兮兮:
「如果我被殺,只要一息尚存,我一定會告訴殺我的人,我絕對寬恕他,也會為他祈禱,更會要求友人照顧他的家人,尤其要使他的孩子不再留在社會黑暗的角落。如果我無法說這些話,我也無所謂,因為我的太太和女兒絕不會痛恨殺我的人,她們一定會為他祈禱,也會照顧他的家人。不僅如此,我的學生不會有一個人希望他被處死刑。」
首先,這種「如果我被殺」的說法,是典型的買空賣空:因為他並沒有被殺。這種說法,跟小學生作文寫道:「如果我中了樂透,我一定會拿去幫助窮人」一樣,充滿幻想與保證,但事情發生後卻未必能付諸實現。第二,李家同的家境應該不錯,就算他往生了,他的妻小可能也無懼生活貧苦,當然可以大談沒有怨恨。但是,許多刑案的被害者往往是家中的經濟支柱,他們被害後,家人無所依靠。就算不是家中支柱,也是人家父母兄弟姊妹的寶貝。李家自己對於罪犯的觀感或寬容,本來就不能夠套用到所有受害者家庭。
更荒謬的是,李家同居然敢打包票,認為他的學生不會有一個人希望罪犯被處死刑。他算什麼呢?思想審核官嗎?不然他怎麼知道他那麼多學生的想法會如此一致呢?
談空話容易,把自己沒有遇見的事拿來想跟別人的悲慘遭遇等價而論,妄想「以物易物」,這種買空賣空的論述態度實在讓人無法苟同!
再者,就以慈善捐款當例子好了:某些人家境富裕,能夠捐出很多錢幫助罪犯,那是他自己的選擇、自己的態度,但他不能期望所有台灣人民都跟他一樣才算「有道德」,因為那是強人所難。同樣的,有些人生活清苦卻願意縮衣節食來幫助弱勢,很好,但這種人沒有權利要求所有其他人都得跟他一樣這麼作。更諷刺的是,這種「不顧自己、近乎完全犧牲奉獻」的慈善典範,有時候反而會嚇跑一大堆想偶而作善事的人。
他文章剩下來的部分,幾乎都是在「挾外自重」,數說哪些國家的老外如何如何。可惜,每個國家各有不同的國情,台灣人民也並不是那麼的嚴重崇洋到底,這種說服的手法不甚高明。
這當中有一段還真的是莫名其妙,我要特別指出來他的模糊含混之處。他說:
「國人應該冷靜下來,好好思考執行死刑背後隱含的想法,也更要看看為何有這麼多的國家不再執行死刑,為什麼這些沒有死刑的國家並沒有很高的犯罪率,那些有死刑的國家也沒有很低的犯罪率。」
看到沒?「沒有很高的犯罪率」vs. 「沒有很低的犯罪率」,那到底是哪個高、哪個低呢?我想他也不知道,所以才隨便寫一寫。更好笑的是,依照這些人的說法,廢除死刑的國家因為全國多數人民都受感化、都有崇高的道德,不是應該犯罪率「很低」才對嗎?李家同怎麼會僅僅只用「並沒有很高的犯罪率」來形容呢?這哪能具有多少說服力呢?
一個知識份子,除了自己所認知的道德標準之外,我認為不該輕易忘記「同理心」這種小學生都知道的道理,否則寫出來的文章會很難看。
5 Comments »






廢死刑與否已經被王李兩人給毀了,用最極端的手段汙名化,
已經變成一個假議題,廢死聯盟可說之前的努力都已付諸流水.
[回應]
他們如果把同理心用在受害家屬身上,也許就不會引起這麼大的反彈。
李家同,在九二一的時候,他的行為顯然跟他的文章差很大,所以即使寫的再聖潔高調,也並不是很有說服力呢。
那個誰,怎麼不再把尸位素餐這個成語拿出來用一用啊?噗。
[回應]
李家同想的是一個更高深的境界
那是個大同世界
他的論點是要解決根本的仇恨
如果大家都能愛己愛人
那就也不需要死刑
而他是指
連被害者都能試著寬恕
那世界上就不會有這麼多的仇恨
只是
我們還沒辦法達到這樣的境界
[回應]
請看林奐均的證言,
http://www.oursweb.net/prove/index_detail.asp?id=414
又,大家都是好人,大家都支持正義,只是想法不一樣,
不要寫得這麼凶,好嗎?
[回應]
我個人是覺得死刑是有存在必要的。
除了對受害家屬的報復心理以外,個人認為更重要的是:防患未然。
希望這些加害者也能夠在要殺害受害者的當時,能夠因為「一絲絲」害怕的心理,而能夠手下手軟一下,放受害者一馬!(如果能因心軟而手下留情,更好,這人人性位泯)
所以,槍決的執行應該從新聞播放到全國,當然,可以限制12歲以上才能觀看,之類的。讓大家看看,這些放狠話,草菅人命的狠角色,在面臨自己生命被剝奪時,是多麼的「狠」:腿軟,吃不下。
有本事放狠話,殺人不眨眼,就要有本事自己走路上斷頭臺!那才是好漢。
否則,不過是個小混混罷了。
每個人只有在面對自己的生命受威脅時,才會尊重生命。既然如此,就應該教導大家學習尊重別人的生命。
所以,死刑擺著,但我們希望永遠不會執行到任何人身上。
當然,如果死者家屬希望犯人能得到寬恕而不執行死型的話,那我個人也認為法律可以考慮不對該人犯判決死刑。
不過,這是受害者家屬的權利,其他人都沒立場談什麼寬恕或不寬恕的。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