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幾年來,台灣社會新聞版面最常見到的社會事件中,應該是「抱瓦斯桶殺人兼自殺」這類愚蠢的行為。

多數的案例,通常是男女感情糾紛,某一方怨恨另一方移情別戀、或是感情生變,於是開瓦斯氣爆自殺,或是要跟對方同歸於盡。另外,也有少數案例是家庭糾紛,家庭成員之一開瓦斯意圖全家一起昇天。

當然,「瓦斯桶派」只是個泛稱,因為這些愚蠢、自私、兼殘忍的人還可能使用其他施暴的方法。但是不管用什麼手法意圖傷害自己與傷害對方,我覺得這些人都有兩個共同特質:對生命的不尊重,以及佔有慾太強。

因為他們不尊重生命,所以他們覺得可以隨時取走他人的生命。同時,因為他們佔有慾太強,覺得與他們發生情感糾紛的另一方是他們的財產與禁臠,而非另一個家庭父母的寶貝,所以認為可以隨時取走或消滅「自己的財產」。若是屬於家庭糾紛引起的瓦斯氣爆事件,則是行兇的人認為家庭所有其他人都是他或她的私人財產,因此可以親自毀滅。

台灣多數的統派菁英或統派支持者,通常也有這種瓦斯桶派的特徵。他們在過去憑著特權享受超乎平常百姓的生活,但在台灣進入民主時代之後,發現自己不再高人一等,不再能予取予求。於是,他們過去引以為傲的「反共基地」,這時候變成他們欲求不滿、心懷怨恨之下的報復目標。就算是勾結共產黨引狼入室,將台灣搞爛,他們也毫無反省之意。這是因為,這些人由於「擁有權」的喪失導致心懷怨恨,報復與毀滅就成了他們唯一的思緒。

所以當很多人訝異為何馬政府傾向中國的速度如此之外,為何連戰靠向共產黨的諂媚阿諛如此之嚴重時,我毫不訝異。因為,這些瓦斯「統」派其實就是社會新聞中的「瓦斯桶派」,報復與毀滅是唯一的道路。

如果是因為「曾經擁有」最後失去,那麼至少這些人行兇的動機還相當明確,但是,還有一種瓦斯桶派是更可惡至極的,那就是「追不到,就給你死」的人,例如最近纏訟近十年才結案的小開追求不成、開車與拿刀殺人百刀案件。這些人根本不曾得到對方的同意,也沒有名義上的擁有或婚約,就只因為自己得不到,就要毀滅對方。連戰的親共行為,應該也可以算是這類特例。另外,過去與最近某些泛綠網站被一些網友惡搞幾乎倒站,我想跟這類心態脫不了關係。

由此可見,雖然統派具有瓦斯桶派的特質,但瓦斯桶派是到處存在的,跟顏色無關。被關的阿扁在看守所裡面亂咬一通,不就是瓦斯桶幫的成員之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