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我看過不少史蒂芬。金小說改編的幾部驚悚、恐怖電影,昨晚看了百事達租回來的「迷霧驚魂」,覺得這部電影大為不同,可以引發許多啟示

「迷霧驚魂 (The Mist)」故事架構跟史蒂芬。金過去幾部小說類似,都是以某個小地方為背景,電影主要架構是假設鎮外的軍事基地在實驗不同空間穿梭的過程中,不小心讓另外一個空間的一堆大大小小的致命怪物跑到小鎮來。 這次,一個美國小鎮突然停電,男主角開車載了兒子,以及曾跟他吵架對簿公堂的律師鄰居,到鎮上類似頂好的雜貨商場準備採購停電時的必要生活用品,發現小鎮上一堆人已經都跑到雜貨商場搶買貨品。 這時候,一團很濃的白霧籠罩了整個小鎮,一個臉上流血的老人衝進店裡,大喊著他的朋友被霧中不知什麼東西抓走了。此時白霧也靠近雜貨商場,大家決定把門關起來,留在裡面靜觀其變。

史蒂芬。金這部電影的企圖心很大,想要同時探討災難發生時人性的底線,一般人民的盲從特性、宗教與道德,以及領袖特質與群體的關聯。 電影中,我們看到掛念家中小孩,不顧眾人勸阻走出雜貨店而留下一聲慘叫的女人。我們看到不信任何超自然現象極為鐵齒的大律師,看到小鎮裡面人們之間過去的恩怨所引發的各類爭吵,也看到多數群眾在慌亂無助時的無知盲動行為。

電影裡面,最重要的兩個角色,分別是從事電影海報創作的男主角,跟小鎮中極為迷信、狂熱崇拜天譴論的一個婦女。 男主角在災難一開始時,就被雜貨店中的鎮民默認為是領袖,但他個性溫和、多數時候是走一步算一步,決斷力也不夠,因此雖然雜貨商場將大門關閉,但脆弱的大片透明玻璃加上男主角不夠堅強的領袖特質,並未使雜貨商場變成真正的避難所:他一開始先帶大家堆起大袋狗飼料試圖擋住商場前面的大片透明玻璃,但玻璃被怪物撞破後將如何應付,則是毫無規劃、亂成一團,有人拿掃把打怪物、男主角則率先示範將拖把點火燒怪物,結果另一個想仿效的鎮民居然被火焚身,商場也差點引發大火,整個狀況亂七八糟。

男主角一開始反對走出商場,覺得留在裡面最安全,後半段卻主張開車衝出去,前後矛盾的想法讓鎮民無所適從。 也由於男主角的決斷力不足,一開始並沒有把那個迷信的婦女適當隔絕,反而任由她時時散播上帝懲罰人類的聳動之語,到最後,由於男主角幾乎沒有任何可信服的決策與阻絕怪物的方法,雜貨店中的多數鎮民逐漸被那位迷信的婦女所迷惑,開始展開獵巫行為,把無辜避難的阿兵哥殺死,甚至還差一點要抓男主角的小孩當祭品奉獻給外面的怪獸,以為這樣就可以避禍。 故事最後,男主角已經無法挽回大勢,只好夥同幾個比較清醒的人逃出雜貨商場,進入自己的車子,試圖開出小鎮跟迷霧之外。

車上最後僅剩 5 個人,除了男主角的小孩之外,男主角、女主角、一個阿婆、跟一個阿公,共有的特質是鎮民裡面比較理性跟比較堅強的四個人。 但結局居然是悲劇:當他們開到車子沒油時,依然逃不出迷霧的包圍。男主角拿出左輪手槍跟僅剩的四顆子彈,將車上其他人(包含自己小孩)射殺,然後下車對著迷霧大叫,希望怪物能夠把他吃掉。此時,突然迷霧漸散,軍方的車子跟坦克也一一出現,留在男主角跪在地上無盡的痛楚。

電影看到將近一半時,我突然驚覺,那家雜貨商場跟台灣的處境居然是如此的相似。外面的迷霧跟怪物,是海峽對岸虎視眈眈的中國,商場裡面就像台灣,絕大多數人害怕怪物與恐懼的未知,但有人決定反抗,有人決定獵巫犧牲他人當祭品,以換得自己的苟全圖生。 電影裡面那個迷信天譴論的宗教狂熱女人,就像這幾十年來一直以中國的可怕來威脅恐嚇台灣人民,以建立鞏固自己權力的政客(過去是藍的,最近呢,則是綠的)。

這個宗教狂熱女人,也像台灣的媒體一樣,到處散播唱衰、宣傳抵抗無用論。電影中的男主角,也像現實生活中的台灣政治人物,一開始姑息了那個宗教狂,最後讓她成功洗腦了多數鎮民,局勢扭轉,讓自己的勢力成為被追殺的少數,也差點連他自己的兒子都被抓去當犧牲的祭品。 最後的結局並不是皆大歡喜,而是極端悲傷的。當男主角槍殺了車上所有人之後,迷霧突然散去,軍方救援出現,男主角見狀大聲痛苦嚎叫。

史蒂芬。金嘗試在告訴我們:當一個意見領袖或政治領袖,絕對沒有悲觀的權利。他必須帶領眾人走出一條樂觀的未來,而非自己最後陷入悲觀絕境,進而連帶傷害追隨他的群眾。 如果史蒂芬。金的企圖心是更大的話,他也在告訴我們,遭受苦難的人們,絕對沒有悲觀與悲傷的權利,只有樂觀與前進的選擇。否則,絕對撐不到生存的契機來臨之時。

這部電影,好看!